3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了《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要求全面加快全区既有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及以前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全部在2023年底前建成投产,纳入2021年建设方案的项目2023年前实现全部开工,“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产。其中,2022年和2023年分别新增并网新能源规模不低于400万千瓦和600万千瓦。
积极开展以集中共享式电化学储能为重点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2023年底前建成投产电化学储能容量不低于150万千瓦/300万千瓦时。
对于2018年底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2019年及以前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2022年6月底仍未并网的,项目建设指标作废,若已部分并网的,未并网的剩余容量指标作废。2020年核准的风电项目未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2020年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未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不再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需满足市场化并网条件方予并网。
同时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快电网薄弱环节升级改造,以及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共享储能设施。包括把储能纳入建设方案的市场化并网项目。须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调节能力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储能服务,并与项目本体同步建成投产或在项目并网前完成服务协议签订。对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储。由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在并网汇集站集中建设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储能服务,重点推进纳入建设方案的南宁六景、茉莉等12个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在并网汇集升压站集中建设储能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1年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其中,列入2021年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2个,列入2021年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7个,列入2021年市场化并网多能互补一体化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2个。
风电建设规模325.1万千瓦;2021年安排建设指标325.1万千瓦;要求储能配置20%*2小时。光伏项目总规模为395.4万千瓦,2021年安排330.4万千瓦,配15%*2h储能;多能互补项目总规模为1365.5万千瓦,2021年安排544万千瓦。三类项目总共建设规模2086万千瓦;2021年安排建设指标总共1199.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