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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转变新能源模式,集成融合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 | 作者:阳硕 | 发布时间: 2025-11-14 | 45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通过集成融合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

这与之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互为支撑,体现了我国“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发展思路的转变,即“从量增长”到“质的发展”。
共提出14项举措,主要包括:

1、新能源多品种融合发展。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鼓励以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提高新能源与煤电深度协同水平,提升基地绿电电量占比;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2、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

3、新能源与其他行业融合。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推进建筑低碳用能和清洁供热,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

4、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支持新能源为主的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业态以及绿证绿电交易等形式,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推动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更高比例“以绿制(造)绿”。

5、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引导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协同实现用能成本降低和新能源高效消纳。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


原文可查阅国家能源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