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 8944 7890
服务热线:
又一省取消固定分时电价!
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 | 作者:阳硕 | 发布时间: 2026-04-16 | 4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提到,价格方面,省内优先发电合同、留存电量、保障性小水电等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新投产主体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电价按照《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对于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具体按省发展改革委明确的电价政策执行。


原文见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