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1日,天津电力公司发布《天津市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组织公告》。
根据两份文件,
1)2027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建成投产(全容量并网,后续不再新增并网容量)的风电、光伏项目(包含此前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风电、光伏项目)。其中,分布式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
2)单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调整为80%,其他条件不变。
天津市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主要边界条件如下表。
项目预计年上网电量=项目容量×全生命周期折合年度合理利用小时数×(1-平均厂用电率)。其中:
光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的全生命周期折合年度合 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300小时、1800小时、2600小时;平均厂用电率为2%。




